核心提示
醫保卡開始升級啦、二類精神藥品將不能隨便買到啦、商業銀行不能利用理財產品變相高息攬儲啦……
一批新規、新動作今日起“上路”,將給我國的經濟社會和百姓生活帶來深刻影響。
重點解讀
■社會保障卡今起發放,首批發放對象為新參加社會保險和卡遺失損壞辦理補卡的市民
■明年7月起全面換卡,原有醫保卡和新卡仍可并行使用,2009年起原有醫保卡不再使用
■除勞動保障和公積金管理功能,未來還能覆蓋公安、衛生、計生、民政等其他社會事務領域
上圖:社保卡正面。下圖:社保卡背面。(陳立新 攝)
本報訊(記者 黃懷 通訊員 陳相秋)我市今日開始向市民發放社會保障卡,首批發放對象為新參加社會保險和卡遺失補卡的市民,時間為今日起到明年6月。同時,原醫保IC卡停止發放,所有的醫療服務網點更換卡具,新舊卡可以同時刷卡看病。從2006年7月開始全面換卡,并將在2-3年內完成。2009年元月1日后,全市統一使用新的社會保障卡,舊卡將不再使用。
社會保障卡是在原有醫保卡的基礎上升級而成的,市民手中原來持有的醫保卡將逐步全部換成社會保障卡,而個人醫保賬戶里的資金也將自動結轉到社會保障卡上。
目前我市現有參保人員76萬人,預計每月新增加參保人員2.5萬人。
功能
市民的“電子身份證”
社會保障卡除了可以刷卡看病之外,還將逐步擴展為辦理社會保障、勞動就業、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優待撫恤、計生服務、人事教育、住房公積金查詢等社會事務。
小小的社會保障卡未來將具有信息存儲功能,社會保障卡卡面和卡內均記載持卡人姓名、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卡內標志了持卡人的個人狀態(就業、失業、退休等),可以記錄持卡人社會保險繳費情況、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信息、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信息、職業資格和技能、就業經歷、工傷及職業病傷殘程度、公積金繳交情況等信息。
社會保障卡可以作為市民的“電子身份證”。持卡人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可以憑卡辦理養老保險事務;可以憑卡到相關部門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領取社會救助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可以憑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可以憑卡辦理公積金支付申請等。社會保障卡就像是一把金鑰匙,市民憑借它,可以實現社會公共服務的各項業務中數據信息的共享和聯動。
特征
社會保障卡與原醫保IC卡如何區分?
首先,兩者的樣子不同。原醫療保險IC卡正面為廈門工商銀行的廣告,反面印刷投保人的個人信息、彩色照片和一道磁條,作為投保人看病時的身份確認。社會保障卡正面是國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字樣,藍底;反面是持卡人的基本信息和照片,背景為日光巖圖案。
原醫療保險IC卡是我市根據廈門的實際情況自主發行的;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必須經過勞動保障部的社會保障卡發行注冊、密鑰申領、PSAM卡申領,并經過勞動保障部的社會保障卡通用測試后才能正式發行。
兩張卡的功能也大不相同。原醫療保險IC卡的應用主要在醫療保險領域,即用于持卡人門診、住院以及醫療費用的結算;社會保障卡的應用將覆蓋到整個勞動保障領域和公積金管理領域,并將逐步擴展到公安、衛生、計生、民政等其他社會事務領域。
另外,發卡對象也不同。原醫療保險IC卡的持卡人主要是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社會保障卡先在城鎮從業人員、離退休人員中發放,逐步實現市民一人一卡。
辦理
一張社保卡申領需等三十天
市民首次辦理社會保障卡,需在地稅部門辦理投保登記手續,于5個工作日后,到參保單位所在市、區級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制作社會保障卡手續,制作期為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天。
市民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一張,照片要參照二代身份證的標準。
自2006年7月起至2008年12月止,市民原有的醫保IC卡可由參保單位到單位所在市、區級社保經辦機構更換為社會保障卡,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人到所在區級社保經辦機構更換為社會保障卡。
遺失補卡須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掛失、更換手續,也可通過12333電話呼叫中心辦理掛失手續,掛失后5個工作日內參保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掛失、更換手續。
根據廈門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社會保障卡工本費收費標準的批復》,自2005年11月開始,首次辦理社會保障卡,以及因社會保障卡損壞、遺失換卡的每卡工本費25元;從2006年7月起以原醫療保險IC卡更換社會保障卡的每卡工本費保持不變,仍為20元。
新聞鏈接
一批民生新規走進市民生活
二類精神藥品 普通藥店限售
今日起,原先在普通藥店就可買到的安定等常用二類精神藥品將被限售,只能在取得資格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購買。今年8月公布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今起正式實施。
以前只要求運輸CPS(藥用罌粟濃縮物)、鴉片膏需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的運輸憑照。新規將品種的范圍拓展到所有的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運輸憑照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辦理。同時,郵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寄件人應當提交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出具的準予郵寄證明。條例同時規定,禁止零售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同時禁止藥品零售企業向未成年人銷售二類精神藥品。
據了解,我市獲準零售二類精神藥品的藥店約有18家。(本報記者 黃圣達 楚燕 實習生 張祎)
傳銷組織者和骨干 最高罰款200萬
根據今起實施的《禁止傳銷條例》,“拉人頭”“團隊計酬”以及騙取入門費等三種表現形式,將視為傳銷嚴加禁止。條例針對傳銷活動中的不同人員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對傳銷的組織者和骨干分子,設定了最高200萬元的罰款。
變相高息攬儲 商業銀行將受罰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今起實施(詳見本報今日18版“金融理財”)。其中規定,如果利用理財產品進行變相高息攬儲,銀監會將依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 攜帶有上限
今起施行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規定,運輸易制毒化學品,運輸人員應當自啟運起全程攜帶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因治療疾病需要,患者、患者近親屬或者患者委托的人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書和本人的身份證明,可以隨身攜帶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但是不得超過醫用單張處方的最大劑量。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須獨立運作
由建設部公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今起實施,規定檢測機構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介機構,不得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所檢測工程項目相關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據新華社)